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59:12    次浏览
历时半年,经过自愿申报、逐级审核、公示程序,我省1217家单位被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,这是记者3月30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的。去年8月,省依法治省办、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发文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,通过命名一批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”、分批评选“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”,提高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水平,推动依法治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该活动共分为申报推荐(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)、示范创建(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)、评选先进(2016年至2018年12月)三个阶段,参与的范围包括省、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政府所属部门和机构、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、乡(镇)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,覆盖面空前。根据创建单位工作重心的不同,创建的内容也不同。其中,针对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,设定了11项创建内容,体现其承担的执行法律法规的职能职责;针对乡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设定了5个创建内容,体现其承担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职责。创建标准在延续以往工作的同时,融合了去年出台的《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》中有关依法行政的要求,如“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”、“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”等内容。